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簡介
臺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譽,文風鼎盛,教育事業發達,社會各界對於文化活動的推展,不遺餘力。民國65年,由名企業家何永先生於雙十路捐建文化中心一座,為全臺第一間文化中心。民國68年,中央政府推動12項建設,補助各縣市設立一座文化中心,本市擇於英才路600號籌建,翌年8月開工,並於72年11月12日竣工啟用,面積16,615平方公尺,定名為「臺中市立文化中心」。(原雙十路文化中心於72年改為「文英館」,並於101年交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管理。)99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,定名為「臺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」,102年1月1日改制納編為文化局內部單位,定名為「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大墩文化中心」。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管理範圍包含中山堂,並與「臺中市立圖書館大墩分館」合署辦公,場域內有10間展覽室,另設有演講廳、視聽放映室、簡報室、會議室、研習教室、圖書閱覽區及自習室等場所,為一複合式教育場館,可供辦理各項藝文推廣活動,是臺中市重要之藝文重鎮。